当前位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友发电子产品经营部健康关于推动我省妇幼保健工作健康发展的
关于推动我省妇幼保健工作健康发展的
2023-03-18

近年来,全省妇幼保健系统人员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两纲”,“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取得了妇幼保健业务的较好成绩:一是妇女发展规划卫生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已达标或经努力可达标的指标有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产前检查率等12个。二是儿童发展规划卫生指标完成情况良好:1、已达标的指标有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12个;2、经努力可以达标的指标有1个:严重多发的出生缺陷发生率(131.17/万)。三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项指标基本达标。四是扎实落实省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新生儿疾病和听力筛查项目;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1、人员编制普遍不足。根据国家的编制要求,妇幼保健院的人员组成主要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承担公共卫生的人员,一部分为临床业务人员。当前我省部分妇幼保健院未能按照要求给足编制,部分妇幼保健院的编制数还未配备齐工作人员。如三亚、儋州、东方等妇幼保健院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为了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只能聘请部分临时人员,除省妇幼保健院、三亚、琼海等妇幼保健院能够做到同工同酬外,其它单位难以做到同工同酬。

2、人员工资来源多样,工资支出难以;部分妇幼保健院为了职工工资而积极创收。省妇幼保健院、儋州、琼海等妇幼保健院,一小部分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大部分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差额拨款),其中琼海的二类公益编制86名,市财政并未拨付工资费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名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但从2014年起,市财政不再支付任何工资费用。

3、人员收入与其它医疗机构相比相差太远,无法吸引高素质医生,甚至连普通医师都不愿意在妇幼保健机构工作。无论是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的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收入与同等条件的其它医疗机构相比,收入只有其它医疗单位的1/2甚至1/3。如东方市妇幼保健院,目前包括院长在内,只有4名执业医师,如果严格按照执业医,连正常上班(值班)医生都不够。

4、业务用房普通不足。三亚市妇幼保健院高价租用酒店的客房作为业务用房;琼海市妇幼保健院租用的房子离原院址距离上百米等。

5、设备普遍不足。除省妇幼保健院、三亚和琼海市妇幼保健院外,其它妇幼保健院的设备均普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业务的需要。

1、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严重多发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仍较高,两个规划的目标是2020年逐步下降,我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

2、妇女健康状况仍有薄弱环节,如: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2014年为30.2%,离国务院两和省纲要和规划的目标2020年达到80%以上差距较大,达标难度大。儿童健康方面从监测指标看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如:三亚市和定安县的低体重率分别为2.09%、1.25%,明显高于全国监测数据(低体重率0.6%),说明我省妇幼保健工作仍需加强。

3、妇幼卫生网底基础差。由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差,妇幼卫生人员不足,设备更新落后,导致妇幼卫生网底差,人员与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量严重不匹配,且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4、妇幼卫生机构建设差能力弱。一是在服务量大幅增加的背景下,我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滞后,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和床位数没有明显增加。二是产科、儿科人才总量不足,工作负担重。三是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能力需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发展存在较大困难。

(一)定位妇幼保健院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省编制部门重新组织对妇幼保健系统的调研、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妇幼保健系统的功能、人员重新进行定位。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妇女疾病普查普治、优生优育、儿童健康生长发育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临床业务的开展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同时还肩负对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提供技术培训和监督指导、考核的职能。所以,应将妇幼保健院重新定位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二)给予妇幼保健院公益一类即全额拨款待遇。将妇幼保健机构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由当地财政将工资及基础性绩效按月拔到工作人员帐户中。财政不再负担励性绩效,由妇幼保健机构承担。

(三)进一步拓展思,实行分配双轨制,促进妇幼保健事业的再发展。在妇幼保健系统实行灵活绩效工资制度。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业务开展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用于控制妇幼保健机构的励性绩效发放总额(如将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合格、优秀等若干级,对应于下一年度励性绩效总额下降若干、维持不变、提高若干等);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工作性质对工作人员依工作数量、质量进行考核,参考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励性绩效总额,具体发放励性绩效。以此来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临床与保健相结合,促进妇幼保健事业的良性发展。

(四)配备足够的医疗设备。根据对妇幼保健机构的定位,结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等情况,为妇幼保健机构配备足够的相应医疗设备,使其能够较好地开展业务工作。

(五)加快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的建设步伐。为了促进妇幼保健事业进一步发展,我省部分妇幼保健院启动新院区建设,如在海口市西海岸新建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亚、儋州、琼海、东方等市均已规划新院区建设。除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土建工程已经封顶外,其它的妇幼保健院刚开工建设甚至还未开工。只有加快建设步伐,才能给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业务用房,促进妇幼保健事业再度发展。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妇幼保健工作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对我省妇幼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十分中肯地描述了我省妇幼保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我委高度重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促进我省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明确妇幼保健院功能定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指出,“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全生命周期和预防的,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应当加强内部业务规划,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二、因地制宜确定妇幼保健院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文件,妇幼保健院在突出保健功能的同时,应当以必要的临床诊疗为支撑,实现“两翼齐飞”,才能妇幼保健院可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省编办会同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琼编办〔2015〕269号),明确了妇幼保健院“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情况确定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此举是为了让妇幼保健院在事业单位分类、财政投入方面有更加灵活的选择权。近期,我委对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走访调研,对于保健和临床业务开展好的保健院,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效益和人员积极性更能充分发挥。

三、完善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制度。截至2016年3月,我省已有17个市县妇幼保健院纳入当地公立医院综合,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和补偿机制是的重点。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以及院内组织人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和个人岗位聘用、工资薪酬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以促进妇幼健康事业良性发展。我委将继续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推进完善此项工作。

四、加快妇幼健康机构能力建设。近年来,我委把妇幼健康机构建设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将海南省儿童医院建设列入我省重点民生项目,项目一期规划床位500张、人员编制850人,已于去年9月底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初竣工开业;同步协调海口市落实省妇幼保健院搬迁重建建设用地。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新址)项目建设投资预算7.1亿元(不含设备),规划床位500张,计划2016年底投入使用;除保亭、昌江、琼中因土地暂无法落实外,其他市县均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支持,进行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按80%比例进行补助,单个项目地市级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2500万、县级机构不超过1200万,优先安排贫困县,重点支持业务用房面积不足的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经商省财政厅,市县还可根据实际,利用医疗健康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妇幼保健机构设备配备等方面。